實驗中心
中心架構及職責分配
實驗教學中心實行校院二級管理,實驗教學中心設置主任1人,副主任3人,實驗室主任5人。實驗教學中心主任作為第一負責人,主管中心的全面工作,對校、院二級組織負責。副主任直接負責相關實驗室的管理工作。實驗教學中心采用專、兼職混合編制模式,現有專、兼職教師及教輔人員59人,其中專職實驗人員15人,兼職人員44人。
一、中心架構
二、職責分配:
主任職責:
負責電氣與信息工程實驗教學中心全面工作,主抓實驗中心建設、管理和教學工作:
1.組織制定中心發展建設規劃,積極探索實驗教學改革,建立實驗教學新體系。
2.組織制定實驗教學計劃,協調安排實驗師資,合理調配實驗資源,完成中心承擔的各項既定實驗教學任務。
3.認真執行校、院和實驗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處理中心日常管理工作。4.負責中心的師資隊伍建設,包括聘任、崗位責任、培養及考核。
4.負責中心的實驗經費管理,嚴格按規定使用經費,統籌兼顧,确保中心高效運行。
5.組織制定各實驗室儀器設備購置計劃,審核各實驗室低值易耗品購置計劃,組織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的購置論證和驗收工作。
6.負責實驗室及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和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的建設。
7.組織中心的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及實驗儀器的研發與推廣等工作。
8.對實驗中心各教學、科研、競賽、學科建設成果進行宣傳報導、檔案歸檔。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職責:
協助中心主任開展實驗相關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協助實驗中心主任開展實驗中心管理工作,側重分管實驗室建設與管理。
2.負責分管實驗室的教學的課程安排與管理,主持審查實驗教學效果。
3.負責分管實驗室的規劃、管理和制度建設。
4.負責分管實驗室的設備、儀器的購置方案,參與儀器設備的招标采購。
5.負責分管實驗室室儀器設備的管理及維護,保證教學正常使用。
6. 配合實驗中心主任組織中心教師積極申報與實驗相關的教研、科研項目。
7.組織實驗室中心教師積極指導學生參加各類科技競賽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