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和研究人員進入動力供電實驗室,應格外注意安全規定。學生實驗人數較多,管理難度大,研究人員進行的實驗又有獨特性、創新性,因此學生和研究人員進入實驗室工作,遵守如下規定:
一、對于學生安全規定
學生應認真落實學校、中心安全準入考試,成績合格後填寫安全責任承諾書。如申請的實驗項目不在教學計劃範圍内,還應填寫風險評估表,經中心負責人審核後,方可進入實驗室。實驗前應對所做實驗進行預習。
1、學生進行實驗時,應分組進行,各組人數不得少于2人。
2、實驗前要認真檢查。内容包括:設備、儀表、接線安全距離、接地等保護措施,确認無誤由指導教師檢查後,方可接通電源,不得帶電接線。
3、做高電壓實驗必須嚴肅、認真,精力集中,不得談笑,不得擅離職守;重要操作一定要呼叫口令确保安全。學生實驗時,人數可能相對較多,所有人員不得随意走動,必須位于實驗前指定的位置。
4、發生事故要保持鎮定,迅速切斷電源,保持現場并報告指導教師;若有人觸電,應立即搶救;若着火應及時撲滅。
5、要保持實驗區整潔、安靜。實驗結束後,要及時去除電源,将有關實驗用品整理好。
6、學生應對所做實驗做出完整的實驗報告。實驗報告應包含實驗目的、實驗原理、實驗接線、實驗現象和數據記錄、實驗結果分析等内容。
7、發生事故、損壞儀器設備,必須立即向指導教師報告。事後應出具書面檢查或報告,責任事故要酌情賠償。實驗室内不準吸煙、點火。
8、發燒、頭暈、或身體精神不佳者不得進行實驗。
9、酒後不得進入實驗室。
二、對于研究人員的安全規定
研究人員進行的研究性實驗除注意上述規定的安全事項外,還需格外注意以下方面:
1、研究人員進行研究性實驗應提前做好實驗方案,并與相關責任人讨論、認真填寫實驗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表,經中心負責人批準後,方可進入實驗室。
2、研究性實驗的實驗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嚴格設置圍欄,在安全區域觀察實驗現象,通電後任何人不得進入帶電區域。
3、實驗過程中如遇問題需要終止實驗時,應切斷電源。
4、關于使用攜帶型儀器的測量工作
(1)除使用特殊儀器外,所有使用攜帶型儀器的測量工作,均應在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或分壓器的低壓側進行。
(2)電流表、電流互感器及其他測量儀表的接線和拆卸,需要斷開高壓回路者,應将此回路所連接的設備和儀器全部停電後,方能進行。
三、其他安全事項:
1、試驗區域應有充足的照明。
2、遇有電氣設備着火時,應立即将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後進行救火。對帶電設備應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不得使用泡沫滅火器滅火。對注油設備應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燥的砂子等滅火。
3、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實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