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防範和應對突發實驗室安全事故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預防和減少突發性災害事件的發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生命與财産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伟德官网地址實驗室技術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安全防護,預防和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負責。學校各有關職能部門、二級單位(以下統稱“各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把握先機,快速應對。對學校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各有關單位要第一時間作出反應,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二次傷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當需要外部力量救援時,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請求支援。
(四)預防為主,防救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預防工作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風險評估、事故預警、風險防範體系建設、救援物資和技術力量儲備及應急演練等工作。
第三條 适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實驗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教學、科研實驗室或實驗場所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财産損失、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的事件。
第二章 危險源分析
第四條 危險目标确定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危險源、安全隐患識别排查,按照分類分級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内容,确定危險目标。
第五條 危險源分析
學校涉及的危險源包含危險化學品、氣瓶等壓力容器、輻射安全、特種設備等,其中,危險化學品主要包括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等,具有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一定危害性。
第六條 危險目标分布
涉及危險源場所分布在林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地學院、工程技術學院、機電工程學院、生命科學學院、園林學院、土木工程學院、交通學院、化學化工與資源利用學院等單位。
第七條 危險風險分析
危險源涉及申領、儲存、運輸、使用、廢棄處置等多個環節,可能發生的安全事件類型主要有火災、爆炸、中毒、灼傷、窒息、洩露、環境污染、失竊、丢失等。
第三章 事件分級
第八條 根據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從重到輕依次分為特别重大事件(Ⅰ級)、重大事件(Ⅱ級)、較大事件(Ⅲ級)和一般事件(Ⅳ級)四個等級。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級)
1.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的丢失或被盜;
2.對學校校區以外的人員生命健康、社會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危險化學品洩漏事件;
3.危險源引發的緻5人以上受傷害或有人員死亡的各類事件;
4.危險源引發的不可控火災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級)
1.除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以外的其它危險化學品的丢失或被盜;
2.對學校校區其它單位的人員生命健康、社會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危險化學品洩漏事件;
3.危險源引發的緻3-5人受傷害的各類事件。
(三)較大事件(Ⅲ級)
1.不會對校區其它單位人員生命健康、社會環境造成影響的危險化學品洩漏事件;
2.危險源引發的緻1-2人受傷害的各類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級)
1.限于事發單位内、無擴大趨勢,不會對周邊環境和人員健康造成影響的危險化學品洩漏事件;
2.危險源引發的初期或小範圍内可控的火災事件;
3.危險源引發的其它各類事件,但未造成人員傷害。
第四章 組織體系與工作職責
第九條 組織體系
(一)Ⅰ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發生Ⅰ級事件,由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成立應急處置工作組(以下簡稱“Ⅰ級應急處置組”)統一領導和指揮全校該級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及時前往事發地現場,組織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配合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做好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二)Ⅱ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發生Ⅱ級事件,由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委員會成立應急處置工作組(以下簡稱“Ⅱ級應急處置組”)統一領導和指揮全校該級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及時前往事發地現場,指揮并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配合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做好事件調查處理處理工作。
(三)Ⅲ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發生Ⅲ級事件,由實驗室管理與條件保障處成立應急處置工作組(以下簡稱“Ⅲ級應急處置組”)統一領導和指揮全校該級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及時前往事發地現場,指揮并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四)Ⅳ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發生Ⅳ級事件,由涉及事件的校内相關單位成立應急處置工作組(以下簡稱“Ⅳ級應急處置組”)統一領導和指揮該級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及時前往事發地現場,組織開展現場封控、保護和救援行動;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五)應急處置專家組
應急處置專家組由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委員會召集校内安全領域專家組成,必要時可召集校外的相關專家,主要負責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測、預警和處置中的咨詢工作,向各級應急處置組提供應急處置決策依據和建議等。
第十條 工作職責
(一)學校辦公室:發生Ⅰ級事件時,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接受政府部門的指令和調動,落實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關于事件搶險救援的指示,及時向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件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發生Ⅱ、Ⅲ級事件時,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在Ⅲ級(含)以上事件确認後根據有關規定,向上級部門和有關單位報送事件處置情況。
(二)黨委宣傳部:發生Ⅲ級(含)以上突發事件時,負責做好宣傳工作,向外界及時通報事件情況,開展網絡輿情監管、預警,進行正确的輿論引導等。
(三)實驗室管理與條件保障處:負責在Ⅲ級(含)以上事件确認後根據有關規定,向環保部門報送事件情況、請求支援,及時向上級轉達環保部門的指示;負責組織專家,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負責聯系有資質的專業單位開展監測、治污、放射性化學廢棄物處置等工作;負責或配合政府部門做好事件的調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總結并及時向學校報送信息。
(四)保衛處:組織應急機動隊伍,執行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任務;負責布置事件現場的安全警戒、人員疏散、治安巡邏,保持校園内救援通道的暢通;負責在Ⅲ級(含)以上事件确認後根據有關規定,向公安部門報送事件情況、請求支援;配合事發單位或消防部門進行現場滅火,搜救傷員,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洩漏;負責與公安部門聯系,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參與做好事件應急救援總結工作。
(五)後勤保障部:會同學校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應急所需的水電等後勤保障工作。
(六)校醫院:負責在事發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内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及時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械和急救藥品;負責實施現場救治及統計傷亡人員情況,及時與醫院等聯系求助,将超出校醫院救治能力的病員及時轉送至上級醫院;負責在Ⅲ級(含)以上事件确認後根據有關規定向衛生部門報送事件信息、請求支援。
(七)事件涉及單位:根據本單位涉及的危險源的種類及特性,做好應急救援設施和物資準備工作;負責本單位内Ⅳ級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本單位Ⅰ、Ⅱ、Ⅲ級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送信息。
第五章 預測和預警
第十一條 危險源監控
各涉及危險源單位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風險分析,對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件的情況進行監控和分析,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實驗室管理與條件保障處、保衛處加強安全監管和巡查工作。
第十二條 預警行動
各級應急處置組确認可能導緻突發事件的情況後,要及時研究确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件發生;當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支持并按照本預案規定進行預警等級的發布。預警信息包括預警級别、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單位等。
第六章 應急流程
第十三條 報告流程
事發單位一旦預測可能或已經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突發事件,應根據本預案判定事件等級,并及時報告。報告内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件類型與現場情況。
Ⅰ級、Ⅱ級和Ⅲ級事件須報告學校辦公室、實驗室管理與條件保障處和保衛處。
Ⅳ級事件由事發單位自行處置。
出現人員傷害時,需同時報告校醫院,請求支援。特别緊急的情況可先越級報告,或根據人員受傷、火警等情況分别撥打120急救電話、119火警電話。應急處置流程詳見附件1。
第十四條 響應流程
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後,各級應急處置組應立即啟動相應級别的應急預案。各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迅速采取前期應急處置措施,封鎖現場,疏散人員,積極救治受傷人員,控制事态發展。
第七章 應急處置
第十五條 基本任務
(一)控制危險源。及時控制造成事件的危險源(滅火、切斷毒源等),防止事件繼續擴展,确保及時、有效地進行救援。
(二)搶救受害人員。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以降低傷亡率,減少事件危害。
(三)引導人員撤離。組織撤離時應指導人員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并向上風向迅速撤離出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撤離過程中應積極組織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四)做好現場洗消。對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物質和可能對人和環境繼續造成危害的物質,應及時組織人員予以清除,減輕危害後果,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對環境的二次污染。
第十六條 處置方案
實驗室安全事故突發事件類型主要有火災、爆炸、中毒、灼傷、窒息、洩露、環境污染、失竊、丢失。各危險源涉及單位應根據各自危險源的種類、危害特性等分别負責組織制訂現場處置預案,并保障其切實可行。危險化學品事件應急處置方案詳見附件2。
(一)現場處置要點
1.丢失或被盜事件處置要點
确定丢失或被盜的位置;确定丢失或被盜物質的類别、特性(毒性、腐蝕性、放射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确定丢失或被盜可能導緻的後果及其危害性;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确定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
2.火災事件處置要點
确定火災發生位置;确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别(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确定所需的應急救援處置專家類别;确定火災發生區域的周邊環境;确定周圍區域的重大危險源分布;确定火災撲救方法;确定火災可能導緻的後果及對周圍區域的影響(含火災與爆炸伴随發生的可能性);确定對火災可能導緻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确定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等)。
3.爆炸事件處置要點
确定爆炸地點;确定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别(氣體、液體、固體);确定所需的爆炸應急處置專家類别;确定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确定周圍區域的重大危險源分布;确定爆炸可能導緻的後果(火災、二次爆炸 等),及其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确定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
4.中毒事件處置要點
确定引起中毒的物質類别(劇毒性、腐蝕性等);确定所需的中毒應急處置專家類别;确定中毒地點的周圍環境;确定是否已有有毒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等場所;确定氣象信息;确定中毒可能導緻的後果及其主要控制措施(中和、解毒等措施);确定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衛生部門等)。
5.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件處置要點
确定洩漏源的位置;确定發生洩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确定所需的洩漏應急處置專家類别;确定洩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确定是否已有洩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确定周圍區域的重大危險源分布;确定洩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以及洩漏擴散趨勢預測;确定實際或估算的洩漏量;确定氣象信息;确定洩漏可能導緻的後果及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洩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後果);确定對洩漏可能導緻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确定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
6.觸電事件處置要點
确定觸電地點;确定所需的觸電應急處置專家類别;确定觸電地點的周圍環境;确定周圍區域的重大危險源分布;确定觸電可能導緻的後果(火災等),及其主要控制措施(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确定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
7.病原微生物污染事件處置要點
确定病原微生物污染地點;确定污染類别(一般病原微生物、高緻病性病原微生物);确定所需的應急處置專家類别;确定污染地點的周圍環境;确定是否已有有毒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等場所;确定氣象信息;确定污染可能導緻的後果及其主要控制措施;确定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衛生部門等)。
8.玻璃器皿刺傷或切割傷事件處置要點
确定受傷地點;确定所需的應急處置專家類别;确定可能導緻的後果,及其主要控制措施(醫療救護等);确定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
(二)聯系電話
學校辦公室:82191670
保衛處:82192110
實驗室管理與條件保障處:82190708 82191305
校醫院:82190002
火警:119急救電話:120報警電話:110
第十七條 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實驗室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的特點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應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第十八條 師生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實驗室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特點,組織和指導師生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自我保護。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揮機構、疏散組織、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師生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第十九條 應急結束
事件現場得以控制,并消除可能導緻次生、衍生事件的隐患後,分級發布應急結束指令。經公安、環保、衛生等相關部門确認許可後,Ⅰ、Ⅱ、Ⅲ、Ⅳ級應急結束指令分别由對應的各級應急處置組發布。
第八章應急保障
第二十條 各危險源涉及單位負責配備本單位應急救援人員,并組織培訓、演練;校内應急處理聯系電話應保證暢通有效;校内各使用、存放、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根據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等因素,做好經費保障,配備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并定期檢查,保證可用。
第九章 後期處置
第二十一條 善後處理
各級應急處置組應妥善處理相應善後工作。善後工作主要包括事件中傷亡人員的補助、補償、撫恤和相應的心理幹預及司法援助,緊急調撥物資的處理和補償,環境污染清理,有關教學、科研、生活等設施的恢複重建,有關單位和個人向保險機構的理賠等。
第二十二條 調查評估
事件處理後,相關職能部門、事發單位應配合政府部門或學校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善後工作等做出調查評估并形成完整的總結材料,向學校黨委和行政報告,交實驗室管理與條件保障處歸檔。
第十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三條 參加執行本預案的有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嚴禁支持或參與任何不利于事件處理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 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實行問責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實驗室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在處置實驗室安全事故中有其他失職、渎職行為的,根據其性質和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依法依規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預案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預案由實驗室管理與條件保障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伟德官网地址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東林校教〔2014〕10号)同時廢止。
(2014年7月制定,2021年10月修訂)
附件:1.伟德官网地址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
2.伟德官网地址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