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把黨史學習教育落到實處,學院領導班子深入落實“我為師生辦實事”,暢通學院師生與領導班子交流途徑,進一步發揚民主,提高服務意識,切實解決教職工實際困難,改進工作作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院領導接待日由學院班子成員輪值負責接待。
第二條 領導接待日接待的對象為全院師生員工(含離退休人員)。
第三條 領導接待日為每個月(寒暑假期間除外)的第三周周一至周五下午2:00—4:00。
第四條 凡師生員工對學院的有關決策、決定和學院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工作的意見、建議與要求等均屬領導接待日工作内容。
第五條 學院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院領導接待日的協調、記錄、督辦和歸檔工作。每次接待日由1名院領導負責接待工作,如領導因開會、出差等事宜不能接待,由學院協調做相應調整。
第六條 接待日采取預約或直接前往接待地點的方式進行。為更有針對性、更高效有序地開展好接待日活動,提倡提前預約來訪。來訪人員可撥打學院辦公室電話82190421進行預約。
第七條 來訪人員須服從接待安排,反映問題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簡潔明了。反映同一問題的群體應推選代表預約訪談,代表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
第八條 協助院領導接待的相關人員應認真做好接待對象的登記工作,并安排好當天的接待順序,維護接待室内外的秩序,積極主動、熱情周到地做好有關服務工作。并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第九條 負責接待的院領導對所反映的意見和問題,當場能夠解決的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必須記錄在案,轉交有關部門限時解決或解釋;涉及學院重大問題或重要工作事項,應提交黨委會研究解決,并将解決結果在30個工作日内予以反饋;對學院層面确實不能解決或有困難的問題或事項,必須向來訪者做好解釋工作。
第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信息與計算機工程學院領導接待日工作安排表